关于清明节期间廉洁生活工作的通知

  • 2021-04-02

    2021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治“四风”,着力营造企业经营生产工作的风清气正环境,树立安全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现就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明节日纪律与规矩

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带头严格执行上级与公司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关于2021年清明安全祭扫管理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安全过节、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十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单位、个人的各类款物;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借祭扫或亲属下葬之机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行为。

二、严格落实工作监督管理责任

在严控疫情的同时,各级党员干部要坚持党的纪律和规矩认真履行“从严治党”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严抓纪律作风建设,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己要做好节日廉洁工作,同时也要监督引领家人与身边同志做好节日的党风廉政工作。

各部门各分公司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对清明节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做好廉洁自律工作提出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追求道德高线,守牢纪律底线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廉洁意识,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具体要求落到实处。

三、严肃执纪问责

各党小组、各部门、各分公司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严字当头,盯紧“清明”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问题线索,发现问题随时报告处置,公司将严查严办、快查快办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巩固廉洁工作作风的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期间与企业长期经营管理的良好氛围。


中共北京环安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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